沙河市人民政府
关于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6月18日强化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
邢台市环保督察办:
6月18日,生态环境部2018-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现场督查时,发现2个环境问题。我市高度重视,立即安排专人督促企业进行整改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沙河市金茂艺术玻璃正在生产,丝印工序未配套VOCs收集和处理设施,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
(一)基本情况
金茂艺术玻璃位于沙河市经济开发区长城玻璃深加工西区30号,现已更名为沙河市群英工艺玻璃厂,占地面积约1.5亩,法人代表燕群英,该厂有热熔机4台,清洗机1台,丝印机2台,主要产品为工艺玻璃,年产量为6000平方米。
(二)查处情况
针对存在问题,2018年6月18日,我市对该企业生产设备进行拆除,对原料和产品进行清理,目前,该企业已取缔到位。
网格化责任人:王 波 17732916679
执法人员:唐志强 18931930767
荆文霞 13933728485
二、沙河市茂晟饲料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,非甲烷总烃需经水膜喷淋塔+UV光氧+除雾筒过滤一体除尘器收集后,经15米排气筒排放。现场检查时,UV光氧化设备已损坏不能正常运行;排气筒高度也不足15米(目测在10米左右);生产车间和浆液池无组织粉尘排放较重,异味明显问题
(一)基本情况
沙河市茂晟饲料有限公司位于周庄办事处冀庄村村南,占地约6533.4平方米,法人代表是韩士谦,总投资300万元,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,现有一条生产车间,主要产品为喷浆玉米皮、蛋白饲料年产量为10万吨,该厂废气经水膜喷淋塔+UV光氧+除雾筒过滤排放,废水采取水膜喷淋沉淀池措施后部分循环使用,部分排放厂区玉米浆池内。2017年10月31日该项目通过沙河环保分局审批,文号为:沙环表〔2017〕215号,2018年5月14日通过沙河环保分局验收,验收文号为,沙环验〔2018〕057号,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:PWX-130582-0479-18,有效期:2018年5月30日至2021年5月29日。
(二)整改情况
该公司自2018年5月5日停产至今,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,正在进行全厂检修维护。目前,该公司已将UV光氧化设备电路开关和滤网进行更换;针对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(目测在10米左右)问题,现场核实为14米,现已整改为15米;针对生产车间和浆液池无组织粉尘排放较重、异味明显问题,该公司已将车间内粉尘全部清理,并在上料口集气罩上加装皮帘,浆液池现已进行密闭。
网格化负责人:魏立尧 15231910667
执法人员:付玉川 13932940988
李永军 13503195833
2018年6月26日